9月24日上午,我县举行李春宏同志赴合肥捐献造血干细胞欢送仪式。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阚绪瑞,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鲁晓峰及捐献者家属、县红十字会负责人、县文明办负责人、部分青年志愿者等参加了此次欢送会。这是我县造血干细胞捐献第2人,滁州市第15例。
李春宏同志是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是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民警。他一直热心公益,多年坚持参加无偿献血。到目前为止,共六次献血,献血量达2300毫升。今年8月份,经过中华骨髓库配型确认,告知他的血样与在黑龙江就医的一位白血病患者初配型成功时,他毫不犹豫地作出了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决定,挽救这名患者的生命。李春宏同志于9月24日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合肥省立医院进行捐献准备,并将于9月29日进行造血干细胞捐献。
平时工作中,李春宏不仅一直践行着人民警察的使命和担当,还总是用爱心感染周围的同事,带动着身边的人,一起加入公益事业,这次捐献行为更是激励着他们用更大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来。
王忠群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李春宏同志自从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一直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心系群众,平时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处处用爱心温暖社会。或救助孤寡老人和走失儿童,或无偿献血,或无私奉献,爱心充实他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李春宏同志的爱心与壮举感染了我们全局全体的公安民警和全体辅警。我相信他的爱心壮举一定能引领着我们全局更多的同志加入到志愿者服务行业中来,把爱心的接力棒传递到社会,让社会充满着无限的大爱和光彩,我相信在他的精神感染下,我们全局公安民警一定会在本职岗位上全力以赴,勤勉工作,能确保一方社会治安秩序稳定,能确保全县人民安逸祥和。

李春宏
县特巡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民警,党培养我要有担当,要有奉献精神,我所做的是党组织培养我的结果。可以用自己的干细胞去挽救他人的生命,我认为很值得。
欢送会上,阚绪瑞对李春宏捐献造血干细胞这样的爱心义举、奉献精神和高尚情怀表示敬意。希望县红十字会继续扩大宣传力度,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特别是要结合我县争创省级文明城市,把这项拯救生命、传递人间大爱的好事善事做实做细,大力营造无私奉献、助人为乐的公益氛围,弘扬社会正能量,进一步推动全县精神
欢送仪式上,我县第一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陈万明在会上谈了自己捐献的感受,并给李春宏送上鲜花,为他的善举加油鼓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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